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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珠海市關于大力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意見》和《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促進我區集成電路產業快速發展,建成有較強影響力的產業聚集區,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以及統計關系在珠海高新區主園區(以下簡稱“高新區”),主營業務為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EDA工具研發的企業,或經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辦公室(以下簡稱“產業辦”)認定可列入支持范圍(以企業化方式管理和運營)的相關科研單位、服務平臺、創新載體等機構。
編制《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人才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建立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人才庫。符合《目錄》分類標準的各類人才,由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后納入人才庫進行管理和服務。在庫人才與我區企業簽訂3年以上全職勞動合同的可申請享受本條款相關政策。
1.鼓勵企業引進人才。對新引進入庫人才的企業,按該人才年度工資薪金所得的10%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發放人才生活補貼。新引進的區級A類、B類、C類人才可分別享受80萬元、40萬元和10萬元的生活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
1.支持高校學科建設。對增設微電子或集成電路相關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的轄區高校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300萬元資助,對每新增設一個微電子或集成電路相關專業的轄區高校給予一次性200萬元資助。
2.支持專業人才培養。每招收一名微電子或集成電路相關專業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分別按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標準給予高校一次性獎勵;應屆畢業生留在我區工作的可再按每人2000元、5000元、10000元的標準給予高校一次性獎勵。
3.鼓勵人才提升學歷。在庫人才攻讀集成電路相關專業的在職碩士、在職博士學位,畢業后繼續留在本區企業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學費50%的補貼,每人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
1.人才公寓。新引進入庫人才可優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2.共有產權房。按照《珠海高新區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辦法》,對在庫人才優先分配房源、優先選房。
1.在庫人才可申領高新區“珠高特色產業人才卡”,并可享受相關服務:
(1)子女直接入讀高新區內區屬公立學校(含學前教育、義務教育);
(2)可在高新區內公立醫院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
(3)可在高新區內辦理商事登記注冊、金融、法律援助等業務時可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2.持有“珠高特色產業人才卡”的市級產業人才和區級A類人才,可在我市范圍內享受機場、高鐵及客運碼頭等VIP服務,每年享受各項服務的次數累計不高于6次。
(一)鼓勵企業申報行業獎項。對獲評以下行業獎項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評賽迪研究院“中國芯”獎項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獲評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中國半導體創新產品和技術”項目的,給予獲評企業30萬元獎勵;對獲評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IC獨角獸”稱號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評中國集成電路創新聯盟“集成電路產業技術創新獎”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二)支持企業加大研發力度。每年設定不低于2000萬元的研發費用補助資金,對年度研發投入超過300萬元的企業給予研發費用補助,同一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補助額度按以下公式計算:稅務部門核定的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額×系數(2000萬元/稅務部門核定的符合條件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總額)。
(三)支持企業加快發展。對納入規上統計庫的集成電路設計研發類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20%的,按其營業收入同比增長額的1%給予獎勵;對納入規上統計庫的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裝備及材料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10%的,按其營業收入同比增長額的1%給予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一)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區內規上企業采購區內非關聯企業自主研發芯片或模組的,可按年度實際采購金額的5%予以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1.模組(合封)、系統(整機)、終端企業采購芯片,且年度采購金額超過200萬元以上。
2.系統(整機)、終端企業采購芯片或模組,且年度采購金額超過200萬元以上。
(二)對在本區進行封裝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不含IDM企業),按其封裝費用的5%給予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一)對在我區租賃用于研發、生產等辦公場地的集成電路企業,對其從首租之日起按照“先交后補”的形式給予房租補貼。
1.第1-12個月(含),按以下標準給予租金補貼:
(1)實繳注冊資本在15萬美元(含)或1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企業,對其200平方米(含)以內的租賃面積實施全額租金補貼(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60元),超過200平方米的部分給予50%的租金補貼(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30元),最高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2)實繳注冊資本在150萬美元(含)或1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企業,或者獲得清科中國股權投資年度論壇發布的中國早期投資機構30強、中國創業投資機構100強、省市區屬股權投資機構投資,且單個投資機構投資額達5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集成電路產業化項目,對其500平方米(含)以內的租賃面積實施全額租金補貼(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60元)。
2.第13-36個月(含)期間,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給予50%的租金補貼(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30元),最高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1)獲得專業投資機構(含我區天使投資基金)投資3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2)獲得國家科技部主辦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市賽優勝獎(含)以上的企業;
(3)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4)納入我區規上統計庫的企業;
(5)完成一次(含)以上流片的企業。
3.本條款適用于2020年起新引進或遷入我區未購買辦公場地的企業,同一企業累計享受我區各類房租補貼的時間不超過36個月。存在轉租、合租、共用等情況的企業不得申報,已享受補貼的需全額退回。
(二)對納入我區規上統計庫的企業購置高新區內的研發和生產用房,按其實際購置價格的最高2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
對符合本條款的集成電路企業,分三年享受補貼,簽訂購房協議并完成首付后,按其實際購置價格的10%給予補貼;第二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15%(含),可按其實際購置價格的5%再給予補貼;第三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15%(含),可按其實際購置價格的5%再給予補貼;如第二年和第三年營業收入增幅未達到15%,則不享受當年補貼。
享受本條款扶持的企業,需承諾10年內對獲得購房補貼的物業不得對外轉售、分售;如企業將獲得購房補貼的物業對外轉售、分售,需全額退回我區給予的購房補貼。
(三)對我區集成電路企業按凈化車間標準裝修,達到10萬級(含)以上潔凈等級標準,并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審核的,按認定的凈化車間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
對上市企業通過募集資金在高新區總投資額在10億元(含)以上、5(含)-10億元、2(含)-5億元的生產制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高端元器件等項目,分別按不超過其實際募集到位資金的3%、2%、1%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最高補貼5000萬元。
(一)對由市財政資助建設并在我區運營的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每平方米30元/月的場地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
(二)對在我區設立且經區科技產業主管部門備案的集成電路產業聯盟、集成電路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每年在我區范圍內舉辦產業活動,且每場活動參與單位不少于30家,參與人數不少于80人,按每場5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同一單位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三)鼓勵在我區設立的集成電路產業聯盟、集成電路行業協會組織區內企業參加業內知名度較高、專業性較強的展會。在未享受其他各級財政補貼的情況下,對參展企業展位費、特裝布展費按其實際發生費用的3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同一展會最高補貼10萬元,同一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30萬元。
同一企業或人才與省市和區內其他同類扶持政策條款相關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除外。獲得扶持企業應承諾自扶持資金到賬之日起,10年內不遷出珠海高新區唐家灣主園區、不改變在珠海高新區唐家灣主園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實繳貨幣出資,若違反承諾,應退回已獲得的扶持資金。
本政策措施自2021年3月27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政策實施之日符合相關條件的,參照本政策執行。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原《珠海高新區加快推進集成電路設計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珠高科〔2019〕5號)同步廢止。
附件: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人才目錄
為貫徹落實《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和《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0-2022年)》提出的加快建設我區集成電路產業人才隊伍的任務目標,特編制《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人才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建立珠海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人才庫?!赌夸洝穲猿帧胺诸愒u價、精準施策、動態調整”的原則,將人才劃分為市級產業人才和區級產業人才兩大類。符合條件的人才由高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后,納入人才庫進行管理和服務。
本目錄中所有獎項、榮譽、職稱、成果和薪金收入等的獲得都必須源于集成電路領域的成就與貢獻。
珠海市英才計劃中頂尖、一類、二類、三類的集成電路產業領域高層次人才。
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第1-5款年薪不低于80萬元,第6款年薪不低于100萬元):
1.在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全國前10大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者;
2.在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全球前25大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3年以上者;
3.在集成電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軟件、IP核開發全球前10大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博士學位后在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或相關研究機構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并曾作為技術團隊核心成員參與核心技術攻關或曾任職一級以上業務部門負責人者;
5.取得“雙一流”高校正教授資格且從事集成電路行業相關科研工作累計3年以上者;
6.在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8年以上者。
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第1-6款年薪不低于40萬元,第7款年薪不低于50萬元):
1.在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全國前10大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3年以上者;
2.在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全球前25大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2年以上者;
3.在集成電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軟件、IP核開發全球前10大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2年以上者;
4.取得博士學位,所學專業學科門類為理學、工學,且從事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者;
5.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且從事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3年以上者;
6.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所學專業學科門類為理學、工學或相關國家部委支持(籌備)建設示范性微電子學院的碩士學位,且從事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3年以上者;
7.在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公司內從事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者。
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年薪不低于20萬元):
1.取得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類或國家一級職業資格以上的管理類人才,且從事集成電路產業領域相關工作累計2年以上者;
2.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且從事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者;
3.取得全日制學士學位以上,所學專業學科門類為理學、工學,且從事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累計工作2年以上者;
4.取得“雙一流”大學全日制學士學位以上,所學專業學科門類為理學、工學,且從事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等相關部門的技術崗位者。
1.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材料等子行業全國前10大公司;集成電路設計、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測、裝備等子行業全球前25大公司;集成電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軟件全球前10大公司,名單參照國際級研究機構IC 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發布的最新年度企業排名。
2.本目錄中的“以上”包括本級(本數)。
3.本目錄發布實施后,將適時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及集成電路產業重點鼓勵方向予以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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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集成電路后序加工的高科技電子公司,可以為客戶提供晶圓測試(wafer testing)、晶圓切割Dicing Saw(半切及貼膜全切) 、晶圓研磨減?。╳afer back grinding)、成品測試及tcp/cof/cob封裝等全方位的服務。公司是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會員,珠海市軟件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獲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通過ISO 9001:2008和ISO 9001:2015體系認證。中芯的行為準則是“以客戶為中心,以質量求生存,以服務求發展!”,希望通過我們的專業程度和不懈的努力,為客戶提供低成本、高品質的產品。